VPN業務管理辦法-中英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增強中國電信在境外帶寬型業務市場的競爭
力,指導和規范各海外公司在境外市場發展二層 VPN 業務和境
內各相關單位做好海外發起二層 VPN 業務的境內落地和接應工
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國電信海外發起二層 VPN 業務(以下簡稱“海
外二層 VPN業務”)是指各海外公司基于中國電信 CN2網絡為跨
國企業客戶提供的運營商級跨境虛擬專線電路和以太網組網業
務,可以為客戶分布在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分支機構間提供點到
點的虛擬專線電路,點到多點、多點到多點的虛擬專用以太網
絡,滿足客戶安全、透明地傳送語音、視頻和數據等各類網絡
業務的需求。
第三條 本辦法規定了海外二層 VPN 業務的開放范圍、業
務類型和業務功能、業務性能指標及服務水平承諾、業務管理
職責、業務流程、資費標準、業務結算規則等。
第四條 本辦法僅適用于各海外公司在境外市場發展的二
層 VPN業務。
第二章 開放范圍
第五條 海外二層VPN業務初期在中國大陸境內5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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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 8 個城市的 CN2 邊緣節點上開放,分別為北京、上海、廣
州、深圳、蘇州、香港、新加坡、東京、洛杉磯、舊金山、紐
約、倫敦和法蘭克福。境內 5 個城市僅開放境外發起二層 VPN
的落地業務。境外其它城市如有 CN2節點,優選通過 CN2VLL方
式接入,次選通過長途 MSTP專線方式接入;廣東和江蘇省的其
它城市可以通過省內 CN2VLL方式接入,暫不允許境內跨省接入
和通過 IP城域網接入。
結合業務需求和 CN2 邊緣節點建設和升級情況,海外二層
VPN 業務的開放范圍將逐步擴大至境外更多國家和境內更多城
市。海外二層 VPN業務暫不對境外運營商開放 NNI互聯。
第六條 海外二層VPN業務在完成產品上線/上市測試和審
批工作后開放,具體開放時間另文通知。
第三章 業務類型及業務功能
第七條 業務類型
海外二層 VPN 業務分為基本業務和增值業務兩類。基本業
務包括VLL業務和VPLS業務,增值業務指海外廣域網管理服務。
(一)VLL 業務:為客戶的兩個站點間提供點到點的虛擬專
線電路,支持以太、FR、ATM等多種業務,支持以太網、FR、ATM、
SDH、DDN等多種類型接入電路。
(二)VPLS 業務:為客戶的多個站點間提供的點到多點或
多點到多點的以太網虛擬專網。
(三)海外廣域網管理服務:包括客戶端設備租賃、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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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設備備品備件、客戶端設備安裝調測、廣域網全面管理、及
廣域網監控及通知等服務,詳見《中國電信海外廣域網管理服
務業務管理辦法(V1.0)》(中國電信海外〔2011〕16號文)。
第八條 業務功能
海外二層 VPN 業務的具體功能和實現方式詳見附件一《海
外二層 VPN 產品業務規范(V1.0)》。為防止歧義,特別說明如
下:
(一)暫不提供組播功能。
(二)如用 VLL提供 ATM業務,需在相關 PE上增配相應板
卡。
(三)為實現對以太業務的二層性能監控,在 VPLS業務和
VLL提供以太業務情況下,各客戶站點必須安裝被動探針設備。
在 VLL 提供 ATM、FR 等非以太業務情況下,各客戶站點無需安
裝被動探針設備。
(四)基于二層性能監控平臺實現的客戶自服務系統的遠
程自助查詢服務只提供海外二層 VPN 業務 SLA 承諾相關業務指
標的準實時查看(定期更新)和歷史查詢功能,對于超出此范
圍的需求,應引導客戶購買海外廣域網管理服務。
第九條 業務特性
(一)組網靈活:VLL 業務可以為用戶實現點到點數據傳
輸;VPLS業務可以為客戶實現多點到多點間數據傳輸,并可以根
據需要靈活地在客戶節點之間創建星形、全網狀或部分網狀的
201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