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高速公路-鐵路平交道口報警系統維護和測試推薦規程*
2010年 修訂(3頁)
A.目的
本手冊部分介紹了自動高速公路-鐵路平交道口報警系統維護和測試說明。陳述了操作規程建議的一般規定。
B.注意事項
在影響高速公路-鐵路平交道口報警系統的正常運行變動或測試之前,實施備用安全措施,對接近高速公路用戶的火車發出報警。
C.總則
1. 除非列車運行得到充分保護,不允許進行可能影響列車安全操作的維護、測試和的修理作業。進行臨時修理或調整作業時,如有要求,操作方式不得影響列車操作安全。在進行修理、調整、變動或者替換作業時,立即進行測確定相關用具功能是否正常。在使用器具進行測試時,要求使用適當的儀器,并確定沒有在不安全的情況下使用試測器材。
2.在惡劣天氣或其他影響報警系統操作的環境狀況情況下,盡可能檢查相關裝置,保證設備功能正常。
3.定期進行測試,確定報警系統功能正常。
4.按照要求,這里要求的檢查和測試的結果,以及其它檢查和測試結果必須進行記錄。
5.按照要求,使用油漆涂料。
這里使用的術語“按照要求”指的是個別鐵路要求規定;
AREMA® C&S手冊
3.3.1部分 2010
D.信號密封和設備
1.影響高速公路-鐵路交叉道口報警系統操作或列車操作安全的電路,要求和地接或地接組件隔開,允許通過任何繼電器或電磁設備的電路等于的或超出75%的釋放值,除直接連接鐵軌和唯一的單線回線電路、單斷點、控制電路,使用共同地接和安全接地的交變電流配電線路。
2.每根導線必須貼標簽或做好標記,可以在每個終端加以辨認。按照電路計劃進行命名。儀器外殼的識別標簽或標記要求采用絕緣材料。導線、標簽或者其它標記不得影響裝置移動部件的操作。
3.浪涌保護裝置和地接必須按照要求連接正確并進行維護。
4.信號密封必須干凈整潔,除非另有規定,不得作為存放材料、工具或者配備使用。除非另有要求,不得惡劣天氣或暴風雨天氣使用。
5.攔路木、封蓋和緊固件必須保持完好,并設置有適當的墊圈。
6.燈具控制繼電器要求在負荷燈具運行的情況下進行維護。
7.要求進行測試確定延時繼電器的操作時間不少于批準計劃指定的時間。
E.報警設備:總則
1.進行報警設備維護以便依照清掃區域的規定執行。
2.報警設備應保持完好,并進行維護。標志、反射器和圓形飾物必須保持干凈整潔。
3.報警系統的性能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并按照相關要求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