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可回收性和禁用物質使用的承諾書
公司名稱: 材料或組件編號:
地址 : 材料或組件名稱:
DPCA供應商編碼:
神龍汽車有限公司 :
本公司鄭重承諾:對上述總成及零件,本公司已經了解相關法規及法律的要求;如實申報禁用或限用物質的含量及存在;優先使用可回收材料和工藝;并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承擔責任。
本公司保證:上述產品符合中國政府對鉛,汞,鎘,六價鉻,PBBs,PBDEs的使用限制,DPCA油漆車間使用的產品滿足DPCA對乙二醇類物質及DOP的使用限制。并負責保證原材料供應商提供的材料完全滿足上述要求,除政府指令或DPCA標準中詳細列出的豁免情況以外。
本公司還保證: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確保提供的上述產品符合神龍公司提出的相關技術要求。
法人代表簽名+公司印章:
年 月 日神龍汽車有限公司/技術中心/技術支持部/技術服務分部
DPCA/DEPA/DSTC/DST
版本號:C
DPCA汽車產品
材料環境影響預評估報告
零件名稱:
零 件 號:
車型/機型:
供應商名稱:
姓 名
Nom 日 期
Date
編 制
établi par
審 核
vérifie par
批 準
valide par
本文件是神龍汽車有限公司專用文件,未經授權許可不得翻印傳播或向任何無關方泄露。針對外部供應商的發放需通過神龍汽車有限公司采購部。
C’est un document spécial pour DPCA. Il ne doit pas être copie ni envoyé sans autorisation. La diffusion a FNR se réalisé par DPCA/DASP
報告編制說明
1.本報告必須在供應商反饋技術咨詢文件時提交,是供應商選擇的依據之一。
2.本報告由DPCA分供方按要求填報編寫,分供方須客觀真實地填報本報告,不得虛構杜撰信息和數據。
3.本報告用于綜合評定分供方所提交產品的材料環境控制技術水平和狀態,可在規定表格外補充內容。
4.有關物理/化學量的計量單位及數據修約處理參照DPCA和中國國家相關標準要求執行.
5.零部件的重量數據需精確到小數點后二位.
6.分供方需向神龍公司提交紙質和電子版本兩種型式的報告。紙質型式的報告經分供方單位代表簽字后視為有效. 紙質型式的報告是各方的正式工作文件.
7.“對可回收性及禁用物質使用的承諾書”許經單位法人代表簽字,單位蓋章方算有效;
8.本報告需提交給神龍公司技術中心材料設計部門(DPCA/DEPA/DSTC/DST),技術中心產品工藝設計部門(DPCA/DEPA/DVHL/PPC,DEPA/DMEC/PPM),采購部門(DPCA/DASP)和質量部門(DPCA/DQUA)留存。技術中心材料設計部門(DPCA/DEPA/DSTC/DST)是《DPCA汽車產品材料環境影響預評估報告》的最終確認審批部門。
供應商基礎信息
零件供應商 供應商編碼
聯系人 電 話
傳 真 郵 箱
地 址
客戶情況 汽車行業:
其它行業:
汽車行業供貨狀況 DPCA
其它主機廠 公司1: 產品:
公司2: 產品:
公司3: 產品:
其它行業
3C認證 類似產品是否通過3C認證: □未通過 □通過 □國家無要求
質量/環境/職業/安全/衛生體系認可 ISO 9000:□未通過 □通過 (證書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TS 16949:□未通過 □通過 (證書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ISO14000:□未通過 □通過 (證書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ISO18000:□未通過 □通過 (證書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環境專業檢測能力 滿足DPCA氣味標準的檢測能力 : □具備 □不具備
汽車產品VOC檢測能力:□具備(滿足 標準)
/□不具備(委托檢測機構 )
禁限用物質檢測能力: □具備(滿足 標準)
/□不具備(委托檢測機構 )
產品基本信息
總成名稱 車型或機型
產品開發
背景 □首次開發 □改型生產 □CBU □SKD
產品設計
來源 □完全自主設計 □與PSA/DPCA聯合設計 □完全采用PSA/DPCA設計
產品裝配
部 位 □駕駛艙內部 □車身外部
□發動機艙內 □底盤/發動機
□電子電器元件 □其它
構成總成的零部件信息 零部件總數: 件。 其中
金屬零件 件;非金屬零件 件。
零部件生產
情況 公司自主生產: 件
向國內供應商二次采購: 件
向國外供應商二次采購: 件
生產工藝 金屬零件:
□機械加工 □鑄造 □鍛壓 □熱處理
□沖壓 □焊/熔接 □其它(請說明)
非金屬零件:
□注射 □擠出 □模壓 □編織 □涂覆 □發泡
□焊接 □其它(請說明)
表面涂層:
□油漆 □電鍍 □靜電噴涂 □磷化 □其它(請說明)
外委加工的工序:
產品包裝 包裝材料:□ 紙板 □ 塑料膜或板 □ 鐵質 □ 其他(請說明)
包裝容器: □ 回收循環使用 □ 一次性使用
第一部分----產品回收利用技術政策(適用于所有零件)
1.禁用物質的使用
1.1 對禁用物質使用的評估(針對所有均質材料)
零部件(材料)名稱 偏高物質名稱 可能來源
1.2可能使用豁免的例外情況(若不存在豁免的情況,可不填此表)
零部件名稱 豁免物質 豁免條款 豁免期限 豁免期結束后的可行性措施
2.零件材料可回收性(原材料供應商可不填本部分)
2.1 零部件構成基本信息
部件/材料名稱 與構成總成產品的其他部件的連接方式(注) 是否涉及不可回收 計劃的改進措施
注:如 機械連接(螺紋、鉚接或卡接、鑲嵌等)或 焊接(超聲波、熱熔、振動摩擦、MAG焊、激光焊等)或 化學連接(粘接劑粘接等)或其他方式;
2.2 零件材料的可回收性
部件/材料名稱 Mp
(g) Md
(g) Mm
(g) Mtr
(g) Mte
(g) 回收利用率% 可再利用率%
第二部分----座艙環境友好性能(適用于車身鋼板內的非金屬件)
1.VOC的控制
1.1 零部件構成基礎信息
零部件/材料名稱 風險物質名稱 可能來源
1.2 VOC削減措施方案/優勢
計劃削減的VOC種類 預計采取的措施 削減目標達到的時間
2.氣味的控制
零部件/材料名稱 可能產生氣味的材料或材料成分 預計采取的氣味削減措施
3.霧化的控制
零部件/材料名稱 可能導致霧化的材料或材料成分 預計采取的削減措施